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的公开比选公告
发布:2023-12-11 来源:本站 作者:财资管理部 编辑: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

根据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(证券期货类)机构名单入围结果,现开展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选聘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开比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开招标概况

1.公开比选编号:HXMZCZB2023-1

2.公开比选名称: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

二、参选单位要求

1.参选单位基本信息:包括名称、成立日期、注册地址、执业资质、人员信息、业务规模等。

2.参选单位具备相关资格证书,并在人员、方案、专业技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

3.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良好的业绩口碑及业绩,能够完成各类审计咨询服务工作。

4.参选单位申请人须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(证券期货类)备选库中,至少需派3名注册会计师。

三、业务内容和要求

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拟选聘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提供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服务,主审事务所审计范围共五户,包括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(本部)、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胜达煤炭有限公司、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盛泽煤炭有限公司、山西国新亿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山西煤乡煤炭有限公司。

1.服务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)

(1)对审计范围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报表中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;对按照省国资委要求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相关附表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进行专项复核,出具专项审核报告、审计情况说明、管理建议书等。

(2)按照省国资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国运公司、集团公司以及煤焦公司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,对煤焦公司所属全资、控股子公司的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核。

(3)承担煤焦公司的财务咨询服务。

2.时间要求

2024年4月10日前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初稿,4月15日前完成财务决算报表集团内审核,4月20日前出具基本定稿的审计报告,4月末出具正式报告(具体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)。

2025年4月10日前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初稿,4月15日前完成财务决算报表集团内审核,4月20日前出具基本定稿的审计报告,4月末出具正式报告(具体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)。

2026年4月10日前出具2025年审计报告初稿,4月15日前完成财务决算报表集团内审核,4月20日前出具基本定稿的审计报告,4月末出具正式报告(具体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)。

3.质量、服务要求

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审计服务,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。通过省国资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国运公司及集团公司2023年—2025年财务决算审核。

4.标书内容要求

应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标书包括但不限于:基本信息、审计费用报价、资质条件、执业记录、工作方案等资料,我公司会根据财会〔2023〕4号《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综合测评。

四、文件的递交

1.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7:30,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东座1202。

2.各单位需递交以下资料(一份正本,两份副本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:

(1)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(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);

(2)授权委托书(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);

(3)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;

(4)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审计师一览表;

(5)近三年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咨询服务业绩:

(6)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;

(7)服务方案(含报价);

(8)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;

(9)联系方式(通讯地址、联系人名称、电话)等。

注:上述文件应装订后装入档案袋内,并进行密封,封口处应有审计师事务所的公章。封皮上应注明单位名称,联系人,联系地址,联系电话。未按比选文件递交要求或逾期送达比选文件的,为无效报价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帅

联系方式:15226595158

发布公告时间:2023年12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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